来源: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商标部
加拿大奥林匹克委员会起诉服装制造商乐斯菲斯,指控该服饰公司侵犯奥林匹克商标和企图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公司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联。这起诉讼是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提出,重点指出乐斯菲斯“埋伏营销”的指控。即指不是作为国际奥委会官方赞助商,而有计划地抗击竞争对手赞助营销计划并削弱其影响的基本策略的做法。
乐斯菲斯不是奥运赞助商的情况下,乐斯菲斯的母公司加拿大VF集团主要生产的一个系列服饰最初被称为“Villagewear Collection”,后来改名为“International Collection”响应来自加拿大奥林匹克委员会投诉。该生产线具有如夹克,女帽和箱包装饰着各个国家的颜色和标志的项目。例如,加拿大为主题的项目是红色和白色,并配备了枫叶。
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诉讼中说,几个项目均印有“RU/14”,其中奥委会的诉讼说是一个明显的参考了俄罗斯和2014年索契冬奥会,而另一些精选“2.7.14”,这显然是指今天的开幕仪式日期。另外,还指出一些项目刻意含有关于冬奥会的名称,如“男人的索契全拉链连帽衫”
本周二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交申诉陈述书说,“带来了这一系列问题误导加拿大消费者及其他人士以为(错误地)认为,被告是加拿大奥运代表队的官方赞助商或支持者。”该诉讼称,奥委会警告的乐斯菲斯有关其在多个场合的使用。委员会要求发出禁制令,迫使乐斯菲斯停止其营销手法,以及未说明损害赔偿。
一位女发言人表示,该公司从来没有声称自己是奥运会正式赞助商。“乐斯菲斯一直是自由式滑雪的运动的长期支持者,但我们不是加拿大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加拿大队的官方赞助商,绝不表示我们是,我们不同意(加拿大奥林匹克委员会)要求,我们很失望,他们已经采取了这一行动。” Ann Krcik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
目前,这些质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上过法庭辩论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较少的国家是极力保护的奥运品牌,经常向法院起诉涉嫌侵权商标。同时,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商标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在切实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规范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保障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