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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名称频遭抢注为商标,实施保护任重道远
发布日期:[2014-7-3]
 

                            公共资源名称频遭抢注为商标,实施保护任重道远

 

在不少公立机构仍对注册商标缺乏意识,后知后觉时,抢注者早已瞄上了这些其蕴含的知识产权潜力巨大的“香饽饽”,对其进行抢注,给公共利益带来损害。近日,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顾问通过商标公告检测到,这些公共资源多数遭抢注。

 

之前分析过“红都”瑞金多个知名景点商标被抢注 。红都瑞金许多风景名胜也被抢注册:沙洲坝”、“长征”、“瑞京”、 “叶坪”、“密溪”、“铜钵山”、“双清桥”、“云龙桥”、“云石山”等等著名公共资源等20多个,八成以上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商标,其类别涉及旅游餐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占70%以上,其中外省主体注册的占16%。目前仅“红井”就被多家企业和个人在40个类别上注册了59个商标。 

 

商标法规定每个产品和服务名称可注册为45个类别的商标,任何自然人都可以以景点等名称申请注册商标,抢注这些商标并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商标就归谁所有。如果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重庆这些历史遗迹、风景名胜等名称进行推广宣传、旅游开发、产品开发,将有可能涉及商标侵权。

 

大多数公立机构都忽视了企业字号、商标的保护。公共资源被抢注为商标后,不仅会影响公立机构自身的声誉,还会为企业未来进行跨界营销带来不少障碍。很多公共资源等名称具有很大商业价值,是一个地区宝贵的无形资产。这类名称被商家用于商标,认同价值被移位到对商品或服务的认同,给商家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侵占了国家、公共无形资产。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顾问建议,应该加强对公共资源商标管理,加大多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公立机构应大胆运作品牌,提早注册商标,挖掘其中的含金量;加强风景名胜和历史遗迹等名称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使之成为开拓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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