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腾讯与奇瑞在汽车领域争夺QQ商标经过1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支持商评委此前做出的裁定,判令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
提到“QQ”,大家第一印象或许会想到腾讯的企鹅,毕竟我们每天都在使用.但实际上,就“QQ”在汽车的归属,腾讯却没有天时的优势,早在2003年,奇瑞QQ轿车就曾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随后腾讯与奇瑞的纠缠就开始了。首先是腾讯在该奇瑞QQ商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2005年5月19日,腾讯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评委在奇瑞汽车对争议QQ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后,作出裁定书,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则认为,商评委的裁定依据,属于断章取义。因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腾讯公司并不存在“不正当手段”,奇瑞公司也没有“合法”、“在先”使用。
此外,腾讯公司还指出,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无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来达到宣传效果,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所以事实是,奇瑞汽车在侵犯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权使用了QQ商标。
奇瑞公司认为,争议的“QQ”商标与腾讯之前注册的商标为两个独立的、不相同、非近似的商标,前者是英文字母,后者是鼠标样子的商标。因此,腾讯公司不是延续注册。根据汽车产业政策,一个没有汽车行业背景的企业是无法获得汽车产品生产资质的。对奇瑞汽车来说,腾讯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就是有恶意的。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腾讯公司所创立的“QQ”及企鹅图形系列品牌在通讯服务领域已经建立起一定的知名度,但该商誉不能延伸到汽车类商品,即便是防御性商标注册,也应对于他人在先享有的合法权利进行避让。
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公司不服,向市高院提起上诉。市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汽车商品和通讯服务差距较大,二者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公司在此类商品上的“Q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且即便是防御性商标,也应当对奇瑞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进行避让。北京高院最终判令维持一审判决。针对终审判决,腾讯公司发布声明称,QQ是腾讯深受用户喜爱的驰名品牌。无论是图形、声音以及品牌早已深入人心。虽然品牌维护之路艰难险阻,但不管有多困难,我们保护QQ品牌形象和权益的决心以及力度都不会松懈!
腾讯与奇瑞上演一场QQ“争夺战”,最终却是QQ鼻祖腾讯最终是败给了奇瑞,品牌推广对于腾讯企业而言是一系列水到渠成的工作,但是难点在于商标保护的关键点和时机,错过了最佳保护时间。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顾问张杰认为,树立一个品牌不容易,保住一个品牌更重要,尤其是知名企业在经营品牌的同时,也要树立法律观念,不要让争夺战频频上演。品牌推广竞争越发激烈的今天,如何使品牌创新突围、经久不衰,是企业经常思考的问题,相信在“QQ”大战的背后能大家会有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