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报道称,中国新商标法生效一年来,几乎没有迹象显示国际品牌在中国行使自己的权利正变得哪怕是略微容易一些。新法规的初衷在于,降低行使商标权的难度,并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上提供更大透明度和更有力的问责。
报道称,理论上,如今中国的商标保护应该更简单明了,但在这方面仍存在许多企业或许没有意识到的巨大“陷阱”,但随着最近中国电商销售飞涨的速度超过美国,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西方企业想搭上中国市场的顺风车。然而,一些企业依然发现很难在中国保护自己的品牌。
在国际上注册商标时,多数企业都会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国际商标体系申请在中国受保护。这理应为它们提供与在中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和保护。但是,如果手中没有一份中文的商标注册证,这些企业很可能会发现很难行使自己的权利。再结合到近期NEW BALANCE与“新百伦”的案例,咱们从数据上做一个分析吧,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国New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需赔偿对方9800万元。
大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受到中国政府严格监管的违法行为。另外,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产品在中国被伪造并被注册,但它们却无法阻止这些侵权行为,因为它们没有中国版商标。
new balance最早在国内使用过“纽巴伦”的中文商标,后来在2006年上海新百伦公司成立并开始,以“新百伦”的中文名进行宣传营销,但目前来看并未获得中文商标所有权。new balance一直使用中文译名“新百伦”在华销售,但没能搞到中国版商标。广州个人在2008年被获准注册“新百伦”商标。new balance试图向中国商标局撤销其个人申请的商标,但未能成功,new balance反而因商标侵权被处以罚款,这也是广州中院有史以来判赔侵权额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
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顾问谢力表示,本案中New Balance败诉侵权行为过于明显,在明知国内已有“新百伦”商标的情况下仍在使用“新百伦”作为中文符号宣传。本案的巨额赔偿金在中外商标权纠纷领域中也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中文商标对正品的销量及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可想而知,为防止这种情况,西方企业需要确保搞到它们打算在中国用于营销的商标。
另外,西方企业还需要注意一些别的陷阱。例如,如果企业使用了注册商标标志,却没有在中国为该品牌名称注册有效的商标,可能会招致相当于该企业年营业额20%的罚款。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用,但是千万不能打R标志。
由于企业希望打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过去一年里,在华商标注册数量显著增加。但企业对中国商标法规的认识仍不完善。如果西方企业希望在中国销售其产品,需要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陷阱,重视商标权利方面的事务,并在付诸行动前寻求意见。
在相关处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有很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有很多相对便宜代理机构愿意为西方企业行使其知识产权,但必须选择拥有适当企业代理经验的正确人,因为只有真正负责、专业的代理机构才能为其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让企业事半功倍。
下一篇:2015世界知识产权主题“因乐而动,为乐维权”